来源山西新闻网,本报讯 (记者刘友旺)8月10日,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消息,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国内外物流仓储火灾事故教训,消防救援部门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省开展物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物流园区规模大、企业多,货物种类多、火灾荷载大,火灾发生几率高、扑救难度大,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居民线上消费增长明显,快递物流异常繁忙,物流仓储企业防火形势严峻。为此,省消防救援总队根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有关精神,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展开这一轮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办理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手续等;是否设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耐火极限、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消防水源、消防设施设置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等;电器产品、电气线路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以及违规住人及“三合一”问题;是否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其他员工定期进行消防培训等;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10家(含10家)以上物流仓储场所的集中区域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等。
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消防救援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和区域,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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