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日印发实施的《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请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运营资助项目的企业和车辆应具备一定条件。资助金额则按照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总储电量,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计算,资助资金分3年平均发放。每年考核运营达标的车辆可获得当期资助,运营不达标的车辆不能获得当期资助,单车3年资助总额不超过7.5万元。
本文转自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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