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寄递企业未按要求做好实名登记,被要求整改后也选择视而不见,最终被公安机关开出罚单。8月4日,佛山禅城公安通报,禅城某物流寄递企业因未落实“4个100%”相关管理规定,被依法开出12万元的罚单,同时企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也被分别处以1000元和500元罚款。据悉,这是《佛山市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办法》出台以来,禅城公安开出的最高罚单。
今年6月底,佛山禅城公安多警种组成工作专班,对辖区内的物流寄递企业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其间,检查组对位于魁奇路的某物流寄递公司网点进行检查,发现该物流公司存在没有按要求将物流视频信息接入公安系统的情况,还存在收寄物品未及时实名登记现象,于是依法要求该企业立即整改。但此后对该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依旧发现存在对寄递包裹不实名登记的情况。
8月4日,佛山禅城公安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鉴于该企业严重违法情况,依据《佛山市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该物流企业不按规定实名登记的违法行为处以12万元罚款,并对负责人冯某和工作人员李某分别处以罚款1000元和500元。据悉,这是办法出台以来,佛山禅城公安开出的最高罚单。